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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品名 | 利培酮片(敬平) |
主要原料 | 本品主要成份為利培酮。 |
主要作用 | 用于治療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癥以及其它各種精神病性狀態的明顯的陽性癥狀(如幻覺、妄想、思維紊亂、敵視、懷疑)和明顯的陰性癥狀(如反應遲鈍、情緒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語)。也可減輕與精神分裂癥有關的情感癥狀(如:抑郁、負罪感、焦慮)。對于急性期治療有效的患者,在維持期治療中,本品可繼續發揮其臨床療效。 |
產品規格 | 1mg*30片 |
用法用量 | 由使用其它抗精神病藥物改用本品者:開始使用時,應漸停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藥。若患者原來使用的是精神病藥的長效注射劑,則在原定下一次注射時開始使用本品替換該藥物治療.對已用的抗帕金森氏癥的藥物是否需要繼續則應定期地進行再評定。 成人:一日1次或一日2次。 推薦起始劑量為一日二次,一次1mg,第二天增加到一日二次,一次2mg;如能耐受,第三天增加到一日二次,每次3mg。此后,可維持劑量不變,或根據個人情況進一步謂整。 為期1-2年的臨床試驗表明利培酮延覆精神分裂癥復發的有效劑量為2-8mg/天,同時也證實了采用一日一次給藥方式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試驗中起始劑量為第一日1mg,第二天增加到一日2mg,第三天可增加到一日4mg,此后,可維持劑量不變,或根據個人情況進一步調整。臨床醫師應定期對患者進行再評估以確定適當劑量進行維持治療的必要性。 不管采用何種給藥方式,對某些患者應進行緩慢的劑量調整,調整的間隔時間—般不少于一周;調整時,推薦增減劑量幅度以1-2mg的小劑量進行。 利培酮的最大有效劑量范圍為日4-8mg,但一日二次,每日劑量超過6mg給藥不能證明比較低劑量更有效,而且同更多的錐體外系癥狀和其他副作用有關,因此一般不推薦使用。由于對劑量大于每日16mg的安全性尚未評價,因此每日用藥劑量不應超過16mg。 在需要加強鎮靜作用時,可加用苯二氮卓類藥物。 老年人:建議起始劑量為每日二次,每次0.5mg。根據個人需要,劑量逐漸增加到一日二次,一次1-2mg。劑量調整間隔應不少于1周,劑量增減的幅度為每日二次,每次0.5mg。在獲得更多經驗前,老年人應慎用利培酮。 腎病和肝病患者:建議起始劑量為每日二次,每次0.5mg。根據個人需要,劑量逐漸增加到一日二次,一次1-2mg,劑量調整間隔應不少于1周,劑量增減的幅度為每日二次,每次0.5mg。這些患者的臨床應用經驗有限,用藥應慎重。 |
生產企業 | 北京天衡藥物研究院南陽天衡制藥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