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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品名 | 恩替卡韋片(浦潤) |
主要原料 | 恩替卡韋。 |
主要作用 | 本品適用于病毒復制活躍,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持續升高或肝臟組織學顯示有活動性病變的慢性成人乙型肝炎的治療。 也適用于治療2歲至<18歲慢性HBV感染代償性肝病的核苷初治兒童患者,有病毒復制活躍和血清AT水平持續升高的證據或中度至重度炎癥和/或纖維化的組織學證據。其具體使用方法參見【用法用量】。 |
產品規格 | 0.5mg*14片 |
用法用量 | 患者應在有經驗的醫生指導下服用本品。 本品應空腹服用(餐前或餐后至少2小時)。 推薦劑量: 成人 口服本品,每天一次,每次0.5mg。拉米夫定治療時發生病毒血癥或出現拉米夫定耐藥突變的 患者為每天一次,每次lmg(0.5mg兩片)。 兒童 體重32.6kg或以上患者每日劑量應該為片劑0.5 mg,體重大于10kg且小于32.6 kg患者應該使用口服溶液 兒童患者的治療決定應該仔細考慮個體患者的需要,并參考現行兒童治療指南,包括有價值的基線組織學信息。連續治療的長期病毒學抑制獲益必須權衡延長治療的風險,包括耐藥乙型肝炎病毒的出現。 HBeAg陽性慢性乙型肝炎代償性肝病兒童患者,治療前血清ALT升高應該至少持續6個月;HBeAg陰性兒童患者治療前血清ALT升高至少持續12個月。 兒童患者的治療持續時間 尚不清楚最佳治療持續時間。按照現行兒童治療指南可考慮停止治療的情況如下:HBeAg陽性患者的治療應該持續至達到HBV DNA不可測水平和HBeAg血清學轉換(至少間隔3-6個月的2次連續血清樣本HBeAg消失和抗-HBe陽性)后至少12個月或直至HBsAg血清學轉換或療效喪失。停止治療后應該定期隨訪血清ALT和HBVDNA水平(參見【警告】和【注意事項】) HBeAg陰性患者的治療應該持續至HBsAg血清轉換或療效喪失的證據,其余特殊情況詳見說明書。 |
生產企業 | 南京海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