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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品名 | 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懸液(暢起) |
主要原料 | 本品主要活性成份布地奈德。 |
主要作用 | 本品適用于治療支氣管哮喘,可替代或減少口服類固醇治療。建議在其它方式給予類固醇治療不適合時應用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懸液。 |
產品規格 | 2ml:1mg*5支 |
用法用量 | 1、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懸液: 如果發生哮喘惡化,布地奈德每天用藥次數和(或)總量需要增加。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懸液應經合適的霧化器給藥。根據不同的霧化器,病人實際吸入的劑量為標示量的40-60%。霧化時間和輸出藥量取決于流速、霧化器容積和藥液容量。對大多數霧化器,適當的藥液容量為2-4ml。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懸液在貯存中會發生一些沉積。如果在振蕩后,不能形成完全穩定的懸浮,則應丟棄。 (1)起始劑量、嚴重哮喘期或減少口服糖皮質激素時的劑量: ①成人:一次1-2mg,一天3次。 ②兒童:一次0.5-1mg,一天2次。 (2)維持劑量:維持劑量應個體化,應是使病人保持無癥狀的最低劑量。建議劑量: ①成人:一次0.5-1mg,一天二次。 ②兒童:一次0.25-0.5mg,一天二次。 (3)對患者的指導:必須告知病人布地奈德是一種預防治療藥物,必須常規使用,作為緩解急性哮喘發作時不應單獨應用。考慮到個別的需要,指導病人根據個人情況正確使用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懸液。每一包裝應附有一完整說明書。對于同時采用吸入支氣管擴張劑的病人,建議應在使用布地奈德前先用支氣管擴張劑以便增加進入支氣管樹的吸入用布地奈德藥量。在使用兩種吸入劑之間應間隔幾分鐘。 2、臨床管理: (1)非口服皮質類固醇依賴的病人:用推薦劑量的布地奈德治療,一般在10天內產生治療作用。對于氣管內有過多黏液分泌物的病人,應在使用布地奈德的同時給予短期(約2周)口服皮質類固醇的治療,開始用高劑量,逐漸降低、至少應持續治療一個月,才可確定所給劑量的布地奈德所能達到的最大效應。 (2)口服皮質類固醇依賴的病人:依賴口服皮質類固醇的病人轉為使用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懸液時,需要特別小心,因為長期口服皮質類固醇治療所導致下丘腦-垂體-腎上腺功能紊亂的恢復很慢。應在病人的哮喘處于相對穩定的狀態時開始布地奈德治療。必須將高劑量布地奈德和原有劑量口服類固醇聯合使用約2周,然后逐漸減少口服類固醇劑量(如:每4天減少1mg潑尼松龍或相當劑量的其它口服類固醇,但減少藥量的速率應視臨床反應而個體化),盡可能降至最低劑量。病人在繼續口服類固醇時,布地奈德的量不應改變。在許多情況下,用吸入的布地奈德完全取代口服皮質類固醇是可能的。部分病人需維持低劑量的口服類固醇。某些病人在撤除口服皮質類固醇時可能感到不適,因為皮質類固醇的全身作用降低,醫生需要支持病人,強調用布地奈德治療。機體重新獲得產生足量天然皮質類固醇的時間可能很長,可長至12個月。改用布地奈德的病人應帶警示卡,指出他們在緊急狀態下,例如:嚴重感染、創傷或外科手術時,可能需要額外補充全身皮質類固醇,在這情況下,可能需要額外口服皮質類固醇。從口服治療過渡到使用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懸液,會出現全身類固醇作用低下的表現。早期的過敏癥狀可能會再出現(例如:鼻炎、濕疹和結膜炎),病人可能會感到疲倦、頭痛、肌肉和關節疼痛或偶有惡心和嘔吐。在這些情況下,需采取進一步的醫療措施。 3、配伍: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懸液可與0.9%生理鹽水和特布他林、沙丁胺醇、色甘酸鈉或異丙托溴銨溶液混合使用。 4、配伍禁忌至今還未見報道。 |
生產企業 | 江蘇長風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